為扶植臺灣的新創業者,政府推動新創相關政策,為我國業者提供良好的環境與舞台。本文將彙整相關政策措施及資源, 透過主題歸納,幫助讀者一覽我國新創政策要點。
近幾年,全球興起一陣創新創業的浪潮,長期關注全球新創生態系發展的調研機構StartupBlink 公布的《2022 全球新創生態系報告》中,臺灣新創生態系從2020 年的30 名,進步至全球第25 名,除了較2021 年再上升一個名次,也是歷年來獲得最好的成績。
臺灣這次名次上升的主因在於:新創生態系有明顯的成長,像是在硬體與物聯網領域,臺北是全球排名第7 的城市,而新竹、桃園、臺南、臺中、高雄的生態系也有顯著成果。像是新竹首度進入全球城市Top 200,代表臺灣新創生態系不再限於臺北,各地區的新創生態系正蓬勃成長。回首臺灣近十年的新創發展,已從萌芽育成逐漸邁入成長茁壯期,其中我國的政府政策,也隨著新創產業的發展與需求,挹注各項政策資源。
為扶植臺灣的新創業者,我國政府投入不少資源以推動新創政策,並為業者提供良好的環境與舞台。綜整國內新創政策,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大措施項目:主題式方案/計畫、創新創業、法規鬆綁、新創場域。本文將彙整相關研究報告與政策措施等公開資料,探討我國新創政策與資源,提供予各界參考。
旗艦方式/ 計畫
針對我國具優勢或發展潛力產業, 透過旗艦型計畫推動以促使加速新創產業成長, 其中具代表性措施為行政院於 2016 年 9 月通過「亞洲.矽谷推動方案」, 其中創新創業為亞矽計畫主軸之一, 因此透過以「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及推動物聯網創新研發」兩大主軸,以帶動國內產業從 IT 到 IoT 全面轉型升級, 並透過人才、資金、法規、場域等面向協助新創發展。
隨著AI、5G 發展與聯網廣泛應用,在亞洲.矽谷1.0 基礎下,行政院於2021 年8 月核定「亞洲.矽谷2.0 推動方案」,以「智慧物聯加速產業進化」與「創新創業驅動產業未來」為主軸,以「打造臺灣成為亞洲數位創新的關鍵力量」為願景。
此外, 為推廣臺灣新創業者, 國發會於2019年推出「Startup Island TAIWAN」國家新創品牌, 以在各大國際活動中將以 Startup IslandTAIWAN 的主視覺 logo 向世界曝光。
創新創業
有鑑於新創能為一國經濟帶來轉型及成長動能,近年來我國政府也積極鼓勵新創業者透過創業的方式實踐創新的技術或營運模式。而相關措施除了有鼓勵創業的輔導育型計畫外,也提供融資投資型計畫。
輔導培育型計畫像是有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EC-SOS)、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以及創業臺灣計畫等專案。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EC-SOS) 主要建立校園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系統,並推動校園創新創業課程模組,並提供學生創業團隊及新創企業資金、課程與諮詢。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 則是科技部透過辦理創新創業團隊選拔並鏈結國內外創業輔導資源,以鼓勵青年學子科技創業。創業臺灣計畫則提諮詢服務、創業貸款、創業課程以、育成中心及示範性創業Cafe 空間等配套措施,以協助新創業者成長。此外,像是加速器或育成中心也將協助新創公司成立初期的問題,提供課程、提供共同空間等資源,或是邀請具有經驗的前輩做為創業導師,通常也有法律、財務、行銷諮詢等服務,目前全臺大學約有160 到170 個左右的育成中心。
由於新創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並伴有市場上的風險與不確定性。為了分擔新創業者初期壓力,國發會推動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若新創已取得獲政府認證天使資金,國發基金將可搭配投資,以提供新創企業創立初期及後續發展營運資金,運用天使投資人及投資機構投資經驗,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與網絡連結。國發基金自2018 年開辦創業天使投資方案,4 年來已投資逾190 家企業、投資金額逾26 億元,投資領域涵蓋資通訊硬體/應用服務、資安、生技醫療、機電機械、化學材料、農業科技、綠能環保、文創休閒、地方創生與社會企業等各個業別,期望能帶動新創業者多元發展。
法規鬆綁
隨著新創業者持續推動創新的商業模式或服務模式,但許多商業模式在沒有法規遵循,甚至可能不符合現行法律規範,導致過程中障礙重重。為營造有利創新創業的發展環境滿以及釐清創新服務與既有法規灰色地帶,國發會成立「法規鬆綁建言暨新創法規調適平台」,以廣納各界意見與需求。外針對無人載具與金融科技等議題,政府也已訂定相關實驗條例,如「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開放自駕車、無人機及自駕船等載具在一定條件下可上路試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則同意金融科技服務(Fintech) 則提供在不受既有法規限制下進行創新模式試營運,以大幅增加創新商業模式法規適用彈性。
為加速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應用及產業化,2017 年行政院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案,包括鬆綁技轉兼職及股票處分限制,如放寬技轉兼職規定,公立研究單位人員及公立學校兼行政職教師,開放可兼任董事等,以縮短產學研落差,讓研發成果擴散到產業界,例如生技業中的美力齡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地天泰同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都是由研發團隊的教授出任公司董事或研發專案計畫主持人等職務,以達學術創業的效益。
另為協助新創事業募集資金,2020 年則進行「產業創新條例」修正,主協助新創事業募集資金,透過增訂依有限合夥法設立的創投事業採穿透式課稅、天使投資人租稅減免等租稅優惠。透過租稅減免的方式,鼓勵企業投入研究發展以及導入智慧型生產、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等領域,以加速新創產業的發展。
新創場域
為提供創業者優質孵化環境,透過提供具支援與服務的場域空間, 如園區、基地等, 不僅可降低新創創業初期的成本,更可吸納人才、資金及創業家的磁吸效應。透過新創園區、新創基地不僅可提供新創業者所需的空間、軟硬體設施外,並可串連創新育成機制、政府相關研發輔助資源服務,成為新創育成的搖籃。此外,新創園區、基地多會提供諮詢輔導,因此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設置臺北林口與高雄亞灣新創園區、科技部臺灣科技新創基地(TTA) 等指標性新創聚落,除了提供上述的訪能服務外,並引進美國頂尖加速器Techstars、亞馬遜(Amazon)雲端服務AWS 聯合創新中心等機構,以形成具國際磁吸力的創業生態系及創業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