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RCEP) 由東協 在 2012 年發起,於 2020 年 11 月 15 日獲 得東協 10 國 ( 印尼、柬埔寨、緬甸、寮國、 越南、汶萊、泰國、新加坡、菲律賓、馬來 西亞 ),及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大利 亞、紐西蘭,共計 15 個成員國簽署加入, 將打造出全球規模最大的經濟圈。
菲律賓國家經濟發展部 (NEDA) 於 2023 年 4 月 20 日 宣 布, 菲 國 總 統 已 核 准 在 RCEP 下關稅承諾之行政命令草案,將於 2023 年 6 月 2 日起執行,菲國關務局 (BOC) 將據此發布行政規則,要求所有港口執行 RCEP 成員國間關稅承諾。
RCEP 協定已於 2022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 效,首批生效的國家包括汶萊、柬埔寨、寮 國、新加坡、泰國、越南、中國大陸、日本、 紐西蘭、澳洲等 10 國,2022 年 2 月 1 日 起對韓國生效,2022 年 3 月 18 日起對馬 來西亞生效,2022 年 5 月 1 日起對緬甸生 效,2023 年 1 月 2 日起對印尼生效,2023 年 6 月 2 日起對菲律賓生效。菲國是最後 一個生效的 RCEP 成員國,也代表 RCEP 成員國皆已完成生效程序,並相互實施關稅 減讓,RCEP 進入全面實施新階段。
RCEP 涵蓋人口達 22 億,占全球 30%; 其 15 個成員國的經濟規模約 26.2 兆美元, 占全球經濟規模約 30%;去年我國出口 RCEP 成員國約 2,657.7 億美元,占我國 總出口值約 55.4%;RCEP 整合了東協與 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及紐澳簽署的 4 個 FTA,生效後進一步開放項目不多,且多數 產品降稅期程在 10 至 20 年,最長可達 25 至 36 年,因此短期對我國影響不大,惟中 長期仍需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