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新南向市場創新行銷開發計畫 境內體驗行銷(越南、菲律賓)-業者甄選辦法
一、 計畫說明
本專案聚焦於快銷品推動,概念在於利用臺灣在地情境提升目標市場對臺灣產品的認知度與好感度,進而促成商機。作法為針對新南向數位世代消費者,透過線上數據分析找出臺灣特色的關鍵元素擬定適地化主題,產出結合臺灣產品置入臺灣生活情境的原生內容,利用新媒體加值並擴散,推動境內體驗行銷模式。因應菲律賓高經濟成長率和越南強勁消費力,本專案將鎖定菲律賓、越南作為本年度境內體驗行銷的目標市場。除結合臺灣實地生活情境及產品進行境內體驗行銷,同時也邀請目標市場代理經銷通路買主來台體驗,並舉辦境內買主媒合會,以加速我國業者拓展東協市場、鏈結新南向市場新媒體資源和當地買主網路。
二、 辦理規劃
獲選參與本專案之業者將可獲得以下輔導措施及商機開發活動:
(一) 擬定適地化主題:透過洞察目標市場消費者使用產品之情境、特質以規劃行銷推廣主題。
(二) 沉浸式行銷:運用新興科技提供產品體驗情境與內容,以在目標市場創造話題、打開知名度。
(三) 境內精準媒合:邀請目標市場關鍵買主來臺體驗,以促進我國業者與目標市場潛在合作買主進行精準媒合,拓展海外市場。
(四) 109年市場、商機主題與產品範疇規劃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行銷與新媒體研究所
(三) 聯繫窗口:周毓敦/ 02-7707-4908/ DavidChou@cdri.org.tw
四、 申請資格
(一) 依我國法辦理設立公司登記 ,但不含外國公司之子公司或分公司及陸資企業(陸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臺投資名單認定)。
(二)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以下簡稱貿易局 ) 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之公司。
(三) 申請業者至收件截止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5年內,曾執行政府計畫,有重大違約紀錄,亦無遭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之情形
2.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1年內,有受撤銷、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或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紀錄者。
3.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3年內,有欠繳應納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紀錄。
(四) 為讓更多業者運用政府資源,109年本計畫項下措施-越南健康保健群聚拓銷、泰國飯店暨餐飲業設備用品(HORECA)群聚拓銷、印度節能建築群聚拓銷、海外創意策展(泰國、印度)、境內體驗行銷(越南、菲律賓)等專案,每家業者以參加1 案為原則。
詳細內容請下載業者甄選辦法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