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新南向市場創新行銷開發計畫 境內體驗行銷(馬來西亞、印度) 受理申請

境內體驗行銷透過生活型態、文化內容的輸出來連動出口並與近來主流趨勢「內容行銷」做結合

一、 計畫說明

境內體驗行銷透過生活型態、文化內容的輸出來連動出口並與近來主流趨勢「內容行銷」做結合。與其直接強調產品機能,消費者更容易被產品故事、內容吸引,故本計畫將運用東協及南亞在臺新住民的觀點,以境內消費體驗的創新行銷模式擴大我國消費品相關之形象,強化目標市場行銷內容之擴散。使目標市場的受眾透過行銷內容同步體驗到我國消費性產品、生活型態、文化,增進對我國以及消費產品的認知度與好感度。

本計畫聚焦於快銷品推動,概念在於利用臺灣在地情境提升目標市場對臺灣產品的認知度與好感度,進而促成商機。故110年度境內體驗行銷目標市場鎖定馬來西亞及印度:馬來西亞消費族群逐漸吹起文創風,並開始追尋文化與生活品味的鏈結,透過商研院熱數據聲量的研究調查分析,普遍對臺灣的文創時尚有高度熱議,其中包括了服飾、居家、文具等具有臺灣特色文創風格的相關商品;另外,針對印度留學生深受臺灣飲食文化影響,透過社群擴散具有指標性的臺灣在地飲食,讓臺灣在地特色的包裝食品開始具有網路傳播聲量,此外隨著印度在地電商蓬勃發展,為讓品項具差異化吸睛,也逐漸上架具外國特色之包裝食品,故臺灣包裝食品具有切入機會。

本計畫將針對新南向數位世代消費者,運用行銷科技蒐羅目標市場對臺流商品之討論及偏好,依據商品偏好及喜愛的成因,精煉與當地市場溝通之行銷亮點,透過具吸引力的臺灣形象、產品特色,結合臺灣產品置入臺灣生活情境,並將鎖定馬來西亞、印度作為本年度境內體驗行銷的目標市場,利用新媒體加值並擴散,推動境內體驗行銷模式,結合臺灣實地生活情境及產品進行境內體驗行銷,同時也邀請目標市場代理經銷通路買主透過線上體驗、數位媒合,以利我國業者鏈結新南向市場新媒體資源和當地買主網路,促成海外商機。

二、辦理規劃

獲選參與本專案之業者將可獲得以下輔導措施及商機開發活動:
(一)擬定適地化主題:透過洞察目標市場消費者使用產品之情境、特質以規劃行銷推廣主題。
(二)沉浸式行銷:運用新興科技提供產品體驗情境與內容,以在目標市場創造話題、打開知名度。
(三)精準媒合:邀請目標市場關鍵買主進行數位體驗,以促進我國業者與目標市場潛在合作買主進行數位媒合,拓展海外市場。
(四)110年市場、商機主題與產品範疇規劃

馬來西亞印度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行銷與新媒體研究所
(三)聯繫窗口:張倢禕/02-7707-4913/GabbyChang@cdri.org.tw

四、申請資格
(一)依我國法辦理設立登記之公司,但不含外國公司之子公司或分公司及陸資企業(陸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臺投資名單認定)。
(二)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 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之公司。
(三)申請業者至收件截止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5年內,曾執行政府計畫,有重大違約紀錄,或遭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之情形。
2.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1年內,有受撤銷、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或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紀錄者。
3.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3年內,有欠繳應納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紀錄。
(四)為讓更多業者運用政府資源,110年本計畫項下措施-印度數位醫療群聚拓銷、印尼城市生活安全群聚拓銷、柬埔寨現代化商圈群聚拓銷、海外創意策展(印尼、緬甸、巴基斯坦)、境內體驗行銷(馬來西亞、印度)等專案,每家業者以參加 1 案為原則,爰參加本專案者,不得參加其他專案。另110年度已獲貿易局下列計畫補助之廠商,不得參加本計畫項下專案(個別廠商獲參展補助者除外):
1.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
2.紡織品整合行銷與商機開發計畫項下之客製化行銷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