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新南向市場創新行銷開發計畫 商用通路佈建出口輔導(印度),開始受理申請

受理申請截止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5月3日(星期五) 依貿展字第1087009780號公文辦理 印度#節能建築

一、計畫說明
108年度「新南向市場創新行銷開發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將規劃辦理「商用通路佈建出口輔導」,並鎖定「印度節能建築商機」為主題,協助我國業者蒐集印度市場商情,並運用群聚之方式至印度進行商品行銷,進一步輔助參與業者尋求策略合作夥伴與商機媒合管道,以加速我國業者拓展印度市場,開發商機。
本措施將提供市場商情、專家網絡、多元行銷、買主媒合整合式的一條龍出口輔導模式,協助我國業者解決拓展海外零售通路時適地化商情掌握、產品形象提升、合作夥伴開發的挑戰,以協助我國業者成功拓展目標市場零售通路。


二、 辦理規劃
(一) 買主需求開發:蒐集潛在買主對業者產品回饋建議,以掌握最終使用者與供應鏈/價值鏈買主採購需求,釐清當地准證認證等法規。
(二) 專家諮詢輔導:整合架接市場產業相關海內外跨領域專家,藉由專家顧問諮詢系統,協助我國業者解決出口拓銷之實務議題。
(三) 專業行銷推廣:整合架接市場產業相關海內外跨領域專家,藉由專家顧問諮詢系統,協助我國業者解決出口拓銷之實務議題。
(四) 供應鏈/價值鏈媒合:串連當地供應鏈/價值鏈買主與海內外專家系統網絡,並於目標市場舉辦媒合活動,以協助我國業者與目標市場潛在合作對象(建築商、建造商、進口代理商、具銷售功能之平臺等)進行提案媒合,拓展海外目標市場。
(五) 108年市場、商機主題與產品範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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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行銷與新媒體研究所


四、申請資格
(一) 符合我國公司法及貿易法登記之出進口業者,但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及陸資企業(陸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臺投資名單認定),且無未了結之貿易糾紛(含仿冒案件)或其他如仿冒等不良紀錄者。
(二) 業者過去3年(105-107年)無欠繳推廣貿易費,且無貿易糾紛(含仿冒案件)或其他不良紀錄者(以政府單位資料為準)。
(三) 參與產品範疇說明如下:
1. 消費者可直接購買之成品(例如:廚房家電、家具、家用健身器材等)
2. 消費者可直接購買並自行組合(Do It Yourself, DIY)之配件(sub-system)。
3. 消費者可指定使用之耗材或零配件 (例如:輪胎、外接式硬碟)。
4. 直接用於服務消費者之企業成品 (例如:醫院用醫療器材)。
5. 用於生產上述最終產品而使用之機械設備、半成品、零配件(例如:生產包裝食品機械設備、電腦機殼等)。
(四) 為讓更多業者運用政府資源,108年「零售通路佈建出口輔導」、「商用通路佈建出口輔導」、「海外創意策展」、「境內體驗行銷」等措施,每家業者以參加 1 案為原則。


五、聯繫窗口:
謝淳羽 研究員/02-7707-4925/DaikyoHsieh@cd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