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說明
新南向市場為我國政策重點方向,且新南向市場經濟與各項產業正蓬勃發展,具備龐大潛在商機。為協助我國業者掌握商機,112年度「新南向市場創新行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鎖定東協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越南、菲律賓)、印度、澳洲、紐西蘭等市場,規劃年度拓銷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並推動下列五大拓銷主題,以協助我國業者拓展新南向市場。
食品科技 (Food Tech)拓銷主題-印尼、菲律賓
智慧農業 (i Farming)拓銷主題-泰國、澳洲、紐西蘭
循環經濟 (BCG)拓銷主題-馬來西亞、泰國
智慧能源 (Smart Energy)拓銷主題-新加坡、馬來西亞
醫療科技 (Health Tech)拓銷主題-印度、越南
二、輔導內容
獲選參與本專案之業者將可獲得以下輔導措施及商機開發活動:
(一)買主需求掌握:透過如市場商機洞察分析、關鍵買主與當地專家拜訪等作法,蒐集目標市場潛在商機與買主採購需求,透過舉辦如商情分享座談會、業者諮詢等服務,以掌握市場商機與買家需求。
(二)專家諮詢輔導:整合海內外跨領域專家(如:產業專家、市場洞察、認驗證機構與金物流等),建置專家顧問諮詢系統,提供如線上諮詢、會議諮詢或專家交流會議等多元方式,以協助我國業者解決出口拓銷之實務議題。
(三)海外行銷推廣:運用數位科技進行如數位內容行銷、線上策展、社群網路推廣,或於當地舉辦行銷推廣活動等方式,協助我國業者產品進行海外市場行銷推廣,提高產品出口價值以及買主採購意願。
(四)專業買主媒合:串連當地通路平臺與專家網絡,於目標市場舉辦媒合活動,或透過數位媒合模式,提供互動式一對一媒合作業,以協助我國業者與目標市場潛在買主(通路商、經銷商、開發商等)進行提案媒合,拓展海外目標市場。
(五)112年拓銷主題說明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四、 申請資格
(一) 依我國法辦理設立登記之公司,但不含外國公司之子公司或分公司及陸資企業(陸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臺投資名單認定)。
(二)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 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之公司。
(三) 申請業者至收件截止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5年內,曾執行政府計畫,有重大違約紀錄,或遭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之情形。
2.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1年內,有受撤銷、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或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紀錄者。
3.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3年內,有欠繳應納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紀錄。
(四) 為讓更多業者運用政府資源,112年本計畫項下措施-食品科技 (Food Tech)拓銷主題-印尼、菲律賓;智慧農業(i Farming)拓銷主題-泰國、澳洲、紐西蘭;循環經濟 (BCG)拓銷主題-馬來西亞、泰國;智慧能源(Smart Energy)拓銷主題-新加坡、馬來西亞;醫療科技醫療科技 (Health Tech)拓銷主題-印度、越南等,每家業者以參加1案為原則。另112年度已獲貿易局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之廠商,不得參加本專案項下措施。
(五) 若具備以下審查加分條件,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 公司為近5年核准設立登記且實際營運之企業,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2. 為鼓勵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若企業已投入「環境永續」、「社會參與」、「公司治理」、「企業承諾」等相關領域,將列為額外評選加分項目,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