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飲料

營業許可證(License to Operate, LTO)

簡介

菲國法律規定,凡從事食品製造、進出口、銷售、供應、流通、移轉以及試吃、文宣廣告或食品贊助等促銷推廣活動前,所有菲律賓食品業者皆需先取得營業許可證(License to Operate, LTO)。獲得營業許可證後,才能進一步申請產品登記證明(CPR)。最初申請的營業許可證有效期限為期二年,之後更新則具五年有效期限。

申請流程

  • 1.申請書

  • 2.企業登記證

  • 3.向管轄市取得事業許可文件

  • 4.代理商契約

  • 5.出口國發給製造商之證明文件與證書

  • 6.發票

  • 7.事務所或倉庫的租貸契約書與平面圖

在進行營業許可證 (License to Operate, LTO)申請時,當地進口原物料/完成品/烹飪配料/食品添加物之進口經銷商需針對進口產品,提供下列任一文件:

  • 1.形式發票(Pro forma Invoice)

  • 2.國外代理合同(Foreign agency agreement)

  • 3.委任書(Appointment letter)

  • 4.經銷協議書(Distributorship agreement)

詳細內容請下載作業須知及相關附件

附件列表: